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3-08-07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评论:0 条
- 查看更多评论
粤农函〔2013〕507号
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17号),请各市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和我厅有关兽药打假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检查,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对假劣兽药,立即组织清缴销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结果于7月1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87 传真:020-37288400
电子邮箱:GDGSP2010@126.COM
附件:1.2013年3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2.2013年3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涉
及广东部分)
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17号)
(附件3请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6月8日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附件下载:
粤农函〔2013〕507号.zip |
相关阅读:
- 2013-03-08 17:03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动物源细菌
- 2012-08-27 11:08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基础信息查
- 2012-07-23 11:07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
- 2012-05-14 09:05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兽药行业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