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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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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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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农办〔2013〕54号

 

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动物源细菌

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

    为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3〕2号)要求,现将《广东省2013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全省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承担监测计划(附件1)采样、检测和数据分析上报工作,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应高度重视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的监测工作,切实配合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落实监测采样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样品应从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和孵化场抽取,其中规模化养殖场和小型养殖场应各占50%。采样时应当同时做好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附件3)。对同一养殖场用药情况不同的动物群,应分开填写采样表格。

 2.监测计划的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等活动严格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采样、检测技术要点》(附件2)执行。

 3.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应按照要求进行耐药性检测,并将采样信息和耐药性检测数据及时录入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

    三、结果报送

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省畜牧兽医局上报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


附件:1.广东省2013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2.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采样、检测技术要点

     3.采样记录表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2013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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