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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试行标准转正企业及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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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2-20
  • 编辑:兽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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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部发布第1885号公告,审查通过镇江威特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交的柏麻口服液等2个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补充材料(附件1),同意以上企业自1月6日起恢复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北京智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未提交补充资料或提交的补充资料不符合规定,予以注销其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附件2),并自7月6日起,列入附件2的相关产品停止销售、使用。

  附件:1.兽药试行标准转正企业目录

     2.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4)
 
  
附件下载:

  转正企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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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文号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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