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苗行业动态跟踪:净化用联苗审批或受限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7-01-22
- 编辑:lily
- 来源:农业部
- 评论:0 条
近期,农业部发布《兽用疫疫苗研发和注册相关原则》(征求意见稿),对《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要求净化、根除的疫病,不得研制联合疫苗,包括与其他疫病间的联合疫苗;对易于重组的不同毒株和不同血清型,不得研制多毒株弱毒疫苗。
一防N,联苗成为主流防疫类型
联合疫苗主要包括多价联合和多疫病联合,多价联合可以用一针预防同一种疾病的不同类型,多疫病联合可以用一针预防多种疾病。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疫苗新品以联苗、佐剂改变类产品为主,一改往年换毒株上新品的主流,尤其是猪用疫苗产品。2016年我国注册的25个疫苗产品中,44%为联苗产品,其中11个禽苗产品中,73%是联苗产品,9个猪苗产品中,33%是联苗产品。主要是随着下游畜牧业的发展,联苗产品在简化免疫程序、降低应激反应上具备突出优势,联苗已经成为我国主流防疫类型。
审批政策或收紧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以及猪伪狂犬等列为有净化、根除需求的疫病,如果政策收紧,市场短时间内将难以推出相关联苗新品。
关于征求《兽用疫苗研发和注册相关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技术支撑,我局组织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对涉及兽用疫苗研发和注册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并起草了《兽用疫苗研发和注册相关原则(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前书面反馈我局防疫处。
联系人:蔺东
电话:010-59192819
传真:010-59192861
农业部兽医局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兽用疫苗研发和注册相关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为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规范兽用疫苗研发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用疫苗研发和注册相关原则,公告如下:
一、对《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要求净化、根除的疫病,不得研制联合疫苗,包括与其他疫病间的联合疫苗;对易于重组的不同毒株和不同血清型,不得研制多毒株弱毒疫苗。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允许注册:
(一)《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的弱毒疫苗;
(二)我国未发生和已消灭的动物疫病的弱毒疫苗;
(三)病原易变异的新毒株、我国未发现的血清型疫病的弱毒疫苗;
(四)与国内流行毒株没有交叉保护作用的弱毒疫苗。
华泰证券、农业部信息综合
- 2018-05-08 10:05硕腾:苏州新工厂园区奠基 扩大动物疫苗研制和生产
- 2018-03-29 11:03动物疫苗产业加速转型 成立猪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
- 2016-09-01 09:09华威特:推动国产动物疫苗提档升级
- 2016-03-16 15:03国药中生与中博生物合作重组 在光谷建立动物疫苗总部
- 2015-01-22 08:01青岛首个政企共建动物疫苗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
- 2014-08-29 14:08中国动物疫苗及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名录
- 2014-06-25 14:06中国动物疫苗市场面临商机
- 2014-06-05 09:06中国动物疫苗行业发展潜力比美国大
- 2014-05-22 09:05中国动物疫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 2014-05-14 11:05动物疫苗行业进入的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