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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2015年实现营收、净利润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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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4-08
  • 编辑:lily
  • 来源:华英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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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孵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鸡屠宰加工、冻品销售以及熟食、羽绒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15年,虽然行业形势依然严峻,但公司紧随市场形势,不断释放管理潜能,着力实施降本增效,积极拓展市场空间,经过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大大提升了企业运营效能,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749.95万元,同比增长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8.27万元,同比增长38.98%。

 

二、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1、行业发展概况

 

家禽养殖在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禽肉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食物来源,家禽养殖也从农户零散自养发展成规模化、现代化、规范化的大型养殖。目前,世界各地养殖的家禽主要是鸭和鸡,且以白羽肉鸭和白羽肉鸡为主,其中,樱桃谷肉鸭和爱拨益加肉鸡分别是最受欢迎的白羽肉鸭和白羽肉鸡品种。

 

2、我国禽业发展现状

 

我国禽肉市场近十年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统计数据,2003年至2013年,我国鸭肉产量从191.74万吨增长至298.68万吨,增幅55.77%,年复合增长率4.53%;同期间,我国鸡肉产量从944.82万吨增长至1337.18万吨,增幅41.53%,年复合增长率3.53%。以上资料来源: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网站

 

3、我国禽业发展前景

 

尽管我国的禽肉消费总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人均家禽类产品消费6.4千克,较美国农业部统计的2012年美国人均31.39千克禽类消费量仍有很大差距。我国禽肉市场总量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国家主要产业政策

 

(1)国家基本农业政策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国家对农业企业融资上市的支持政策

 

2012年3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2]10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指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3)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2011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全国畜牧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农牧发[2011]8号)指出,畜牧业作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1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国发[2012]4号)指出,要“加速培育一大批设施完备、技术先进、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养殖场。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继续实施农业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免税进口优惠政策”。

 

2012年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肉类工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对促进“三农”发展、保障消费需求、带动城镇就业起到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国家将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为肉类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的理念和模式改造传统农牧业,加快传统分散饲养方式向现代集约饲养方式的转变,建立稳固的环保型畜禽原料生产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延伸产业链,促进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制品加工、肉品流通各环节的有机结合与相互协调。

 

(4)用地与税收优惠

 

2007年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2010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特别发布《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禽业采取了相应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对家禽加工企业(含冷库)应交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含冷库)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上述企业可适当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屋税和车船使用税;对禽肉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等。

 

2008年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规定,“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属于享受优惠范围。

 

三、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依然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目标,按照“强化责任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随市场形势,不断释放管理潜能,着力实施降本增效,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在董事会与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大大提升了企业运营效能,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2015年,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获得证监会核准;公司顺利通过欧盟公示并实现产品对欧盟出口;公司成为上合组织政府首脑会议官方唯一指定鸭肉供货商;公司荣获“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称号;公司荣获“中国肉类食品行业最具价值品牌企业” ;公司荣获“河南省重点企业环境信用5A级诚信企业”。并且公司还助推潢川县顺利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审核验收,承办了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聘用人员考评暨学术研讨会、河南上市公司诚信公约食品企业阳光行等大型活动,大大提升了华英农业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749.95万元,同比增长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8.27万元,同比增长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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