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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兽药GSP企业规范经营督查季”行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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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8-13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来源: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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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惠州市从4月1日至7月1日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兽药GSP企业规范经营督查季”行动。围绕着推进兽药GSP工作开展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GSP工作目标落实到位这一目标,惠州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结合“三打两建” 行动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兽药GSP规范经营行为专项督查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该市的兽药经营企业的门店环境卫生、经营条件、经营产品合格率等都得到了提高,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主要做法:

  一、有领导。成立了“惠州市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整治行动督查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同时结合“三打两建”工作的部署,由兽医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到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

  二、有计划。及时制定出《惠州市2012年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县区,明确了督查季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三、有措施。一是成立纪检督查组。成立了由农业局纪检组组长任组长的纪检督查小组,对在督查行动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包庇纵容制假售假、向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成立行动督查组。成立惠州市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整治行动督查小组,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督查行动的落实。三是督查实行分组分片包干制度。采取领导分工包县区(乡镇)、包片、包区域等包干形式,把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抓实抓到位。四是督查和“三打”相结合。将督查行动与兽药打假和“三打两建” 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多次的专项整治和打假行动。对不按规定建立台账、人员资质、经营假劣兽药等,未按照验收标准和经营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责令停止经营、整改或立案查处。五是建立健全领导挂钩县(区)制度。为解决各地开展兽药打假专项行动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保证督查行动有效实施,出台了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督导专项行动制度,明确了3名局领导每人挂钩督导2-3个县区,并要求挂钩督导的领导必须每月到县区督促检查工作2次以上,每2个月撰写1份督导报告。

  四、有落实。一是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安排工作。二是结合督查行动开展专项打假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次为期一周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周期间,市县各级步调一致,统一行动,局领导亲自参加执法检查行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兽药产品打假声势。据统计,此次行动周,全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执法车辆50多辆次,检查兽药经营单位200多家,立案2宗,涉案货值约1万元,收缴假冒伪劣兽药产品一批。三是开展兽药“GSP”企业经营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就辖区内兽药“GSP”企业是否仍然符合检查验收标准、是否能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实施兽药GSP补充规定》的规定从事兽药经营活动进行了专项的督查。4到7月,督查组共出动27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360多家。从检查情况看,目前通过验收重新发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已基本走上规范化经营的轨道,对部分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已被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建立台账的行为责令整改,对7宗涉嫌经营假兽药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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