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兽药GSP简讯2012年第3期(总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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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4-25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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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兽药GSP简讯
2012年第3期
(总第17期)
广东省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目 录
▲ 全省统一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 全面推进兽药GSP工作
▲ 我省七措并举防范非兽药GSP企业(店)地下经营
▲ 3月1号之前全省兽药GSP验收通过率80.75%
全省统一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
全面推进兽药GSP工作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2月份,省农业厅以粤农〔2012〕30号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近日又在广州召开全省兽药监管和兽药GSP工作会议暨培训班,进一步部署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
从今年3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全省统一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即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店),予以收缴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经营者。各地在清理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我厅《关于“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有关问题的函》要求,规范程序。要及时将被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单以文件形式通过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商请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或更改经营范围。
从4月1日至7月1日,对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的每一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督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检查验收标准、是否能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实施兽药GSP补充规定》的规定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对不执行兽药GSP规定,经营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我省七措并举防范非兽药GSP企业(店)地下经营
按照农业部统一规定,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GSP要求;凡在过度期内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并依法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我省坚决执行农业部规定,从3月1日起,没有通过GSP的企业被责令停止经营。为防止那些没过GSP的企业(店)转入地下继续关门营业,省农业厅高度重视,连出重拳,采取了以下7大措施进行围追堵截,以保护GSP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
一、省厅垂范,全省行动。3月1日上午,省里按时启动“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省农业厅与广州市农业局、天河区畜牧兽医局、白云区农林局联合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行动,有关领导和执法人员共35人分成2个小组对天河区和白云区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拉开了广东“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帷幕,当天共取缔非兽药GSP企业11家。全省各级农牧主管部门统一行动,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到3月20日,江门、梅州、广州市分别取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店)201家、110家和120家。
二、规范程序,处理存货。为规范清理行动,省农业厅及时发出《关于“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有关问题的函》,全省统一《责令停止经营兽药通知书》和签收回执,规范程序。对持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未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统一送达《责令停止经营兽药通知书》,告知注意事项,经当事人签收回执后,当场收回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对现场和仓库进行检查。如有存货,属假冒伪劣兽药的,按办案程序进行处理;属合法产品的,责令当事人不能再卖给养殖户,在7天内退回给生产企业或批发商,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查。
三、公告注销,通报工商。发证部门在清理结束后,及时将被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店)造册登记,以文件形式通过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或更改经营范围。
四、加大查处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把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列入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三打两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打假力度,保护兽药GSP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转入地下违法经营的非兽药GSP企业(店),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
五、告知生产企业,源头开始防范。给全省兽药GMP生产企业发公开信,要求从3月1日起,全省所有兽药GMP生产企业不得再委托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代理销售兽药产品,之前已委托销售且兽药产品仍存放在非兽药GSP企业(店)的要及时处理。对非兽药GSP企业(店)转入地下违法经营兽药的,发现有本省兽药GMP生产企业产品的,将追究兽药GMP生产企业的连带责任。
六、严查使用环节,终端进行围堵。重点检查兽药使用者是否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是否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省里在南方日报公布了举报电话,各市县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以方便广大群众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
3月1号之前全省兽药GSP验收通过率80.75%
根据各市兽药GSP实施工作进展统计表统计,截至2012年2月底,全省共有兽药经营企业(店)4882家。2月份,全省新增1083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累计共有3942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占本省兽药经营企业(店)总数量的80.75%。茂名、珠海、韶关、揭阳、潮州、阳江等市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
此外,通过做好细致的告知工作,经签收《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在3月1号清理之前,全省共有2814家不再经营和许可证已到期的兽药经营企业(店),被收回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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