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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召开兽药GSP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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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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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汕尾市召开了兽药GSP和畜产品质按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局局长、负责兽药和畜产品安全工作股(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推进兽药GSP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市畜牧兽医局和各县级畜牧兽医(农业)局签订了《汕尾市兽药GSP工作责任书》,张永裕副局长对当前兽药GSP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了部署。

  针对汕尾市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张副局长强调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切实加强实施兽药GSP工作的领导。2012年3月1日开始,全省将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汕尾市实施兽药GSP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兽药GSP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履行告知义务。4月16日前各地要完成发放省厅的《实施兽药GSP告知书》任务,并经签名确认,同时各地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对兽药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帮助他们尽快改进完善经营条件,达到兽药GSP规定要求。

  三是要加快整体推进兽药GSP的实施工作。对兽药GSP的实施工作,要分类指导,全面清理检查现有的兽药经营单位,合理安排接受评审验收时间,加快兽药GSP实施进程,确保到2012年3月1日前完成现有兽药经营企业的GSP评审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工作。

  四是要认真开展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上下要加大对非法企业和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切实做好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要切实加强兽药行政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真正树立起兽医部门的形象。

  针对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张永裕副局长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加强排查,加大监测力度,认真查找“瘦肉精”监管薄弱环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以生猪养殖和贩运环节为突破口,追根溯源,彻查制售 “瘦肉精”的黑窝点和销售渠道,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对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故意销售含“瘦肉精”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含违禁药品的动物及其产品,坚决进行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正面宣传,加强信息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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