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9-09-03
- 编辑:lily
- 来源:农业农村部
- 评论:0 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yzc2829@sina.com。
附件: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
注:1.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及本清单之外的药物,在食品动物可食组织及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执行残留限量标准规定。
2. 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本清单发布后,此前发布的193号、235号、560号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1909/t20190903_6327159.htm
相关阅读:
- 2019-10-14 11:10甘肃省岷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 2019-09-02 15:09有效措施、有力保障——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谈肉类供
- 2019-09-02 15:09我国尚没有批准上市的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 ——农业农
- 2019-08-12 16:08 农业农村部发布2019年上半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
- 2019-08-12 16:08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消毒剂选择方案
- 2019-08-05 09:08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 2019-07-26 17:07农业农村部:确保非洲猪瘟疫情平稳下降不反弹、肉类供
- 2019-07-23 11:07农业农村部:继续推动地方逐步解决村级兽医待遇问题
- 2019-07-18 09:07农业农村部|猪肉市场供应阶段性偏紧,价格持续上涨!
- 2019-07-18 09:07农业农村部将在10省区20县开展基层兽医机构防控非洲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