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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兽药实施二维码,还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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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7-16
  • 编辑:lily
  • 来源:物联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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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农业部发布第2210号公告,要求凡在我国市场销售的兽药产品,兽药生产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上加印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标识,并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生产和入库信息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

公告还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未使用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标识和未上传产品信息的兽药不得上市销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物联网标识行业所扮演的角色在当前社会体系中愈发显得重要,从最初的产品“三期码”到如今的产品“身份证(数字码、电子监管码、二维码、RFID)”体现了产品的信息标识渐为消费市场所重视和了解。

针对产品标识而言,除了必不可少的标识设备硬件设施和可靠的软件系统进行整合外,还需加强对产品标识“闭环”的理解和应用,生产企业不仅意识到使用更成熟的标识意味着产品的增值和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有了产品标识“闭环”的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赋码的问题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一系列的麻烦。

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产品零配件批次问题在各行业都有所发生,或许此类问题目前还不能完全杜绝,目前,众多的厂家将产品的重要零部件上都有各自身份证一样不同的喷码,服务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刻可以“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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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针对包装行业,通过相关设备可有效地检测产品的漏码、无码、模糊码等问题也不失为一种好方式。

历经多次技术革新,当前的喷码设备已能基本满足高速赋码的市场要求。为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需求,保证每件产品都有赋码,不少行业领先者已经研究专注于怎么保证每件产品实现全赋码而且是可读取的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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