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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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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7-27
  • 编辑:lily
  • 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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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

《关于重新上报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华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农计[2015]1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依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原则同意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建设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华南)。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多维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全自动样品消化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系统各1台(套),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硬件设备1套。总投资632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5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万元,预备费1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316万元,地方配套316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具备对家禽产品及其投入品、产地环境的非法添加物、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未知添加物等主要危害因子的筛查及定性定量检测能力,检测速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倍,微量元素检测灵敏度提高1-2个数量级。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你厅审核后报部审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农业部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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