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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98头猪喂“瘦肉精” 养猪户被判刑8个月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3-07-23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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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给猪吃这些添加剂是不好的,当时是糊涂了。”7月23日,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瘦肉精”案,已经养了6年猪的杨某被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杨某是嘉兴人,家里养了近百头猪。去年9月28日,杨某在路边遇到一个开白色面包车卖添加剂的男子,该男子声称猪吃了添加剂长精肉快、肉色好、毛色好,杨某当时想最近猪肉价格低、亏了钱,便决定购买这种添加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杨某最终花费380元购买了20公斤的“添加剂”,买完后男子便催促杨某赶紧离开。回到家后,杨某开始每天给自己家的98头猪喂食添加剂,喂了20天左右。10月26日,农经局工作人员对杨某家饲养的猪抽样检查,在猪的尿样里发现了“莱克多巴胺”成分即俗称的“瘦肉精”。另外,在杨某的家里,农经工作人员还发现了未使用的添加剂951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饲养用于销售供人食用的98头生猪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杨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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