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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粤农函〔2011〕9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19、21号)和《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1]20号),请各市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单位检查监督记录》。对假劣兽药,立即组织清缴销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87    传真:020-37288400

  电子邮箱:GDGSP2010@126.COM

  附件:1. 2011年5-7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2.2011年5-7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3.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4.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5.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19号)

     6.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1号)

     7.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1]20号)

  (附件1-7请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附件1-4) .doc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附件5-7)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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