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抽检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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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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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13〕253号
关于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
兽药残留监控抽检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产品和畜产品质量监督,去年我厅组织实施了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抽检计划(粤农函〔2012〕1138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和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完成了第一、二次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抽检计划,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月30日,共完成了135批兽药样品检测,126批合格,合格率93.3%;共完成了133批兽药残留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其中,第一次强化抽样检测完成3批兽药和21批牛奶中兽药残留样品的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合格率为100%;第二次强化抽样检测完成了132批兽药和112批兽药残留样品的检测,兽药检测合格批数为123批,合格率为93.2%。兽药残留样品检测结果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主要措施
(一)各地要及时依法查处假兽药和抽检不合格兽药。从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产品要按照抽样单上标注的库存数量,对被抽样单位依法实施处罚,清缴销毁库存产品,并根据出进货物帐目和销售记录责成企业回收售出产品,并监督销毁。从生产企业抽取的产品,要监督销毁库存产品,并监督企业根据销售记录回收已售出产品并销毁。
(二)各地要按照粤农函〔2012〕1138号文的规定,及时做好第三、四批产品的抽样送检工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要及时完成样品检测。
处理结果应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
附件:1.第一次兽药产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2.第一次兽药残留抽检结果汇总表
3.第二次兽药产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4.第二次兽药残留抽检结果汇总表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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