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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饲料批准文号送检须知

办理饲料批准文号需提供的资料及送样数量说明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批准文号申请书复印件,已备案的企业标准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企业)。

2.送检样品的自检报告及其原始记录复印件(含仪器图谱)。

(1)维生素预混料:至少两个维生素指标的含量测定报告、记录及图谱。

(2)微量元素预混料:至少两个微量元素指标的含量测定报告、记录及图谱。

(3)复合预混料:至少一个维生素和一个微量元素含量测定报告、记录及图谱。

(4)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主要成分含量测定报告记录及图谱(已在我所<中心>同时做方法验证实验的不需提供记录)。

如报检产品已委托我所(中心)做过相同项目检测的,只需附我所(中心)委托报告书复印件。

3.来源合法的对照品及特殊试剂。

二、送样数量要求

同一种动物同一添加量的预混料系列送检一个批号样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每个产品送检一个批号样品(如需做方法验证的需另送3批样品委托验证),每个批号送250g×2包,并在包装上注明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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