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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5-10-13
  • 编辑:lily
  • 来源:农业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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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研究部署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召开全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0月22日,会期1天。10月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宾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598号,电话:0431-88488999,机场大巴终点站人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三、会议内容

(一)各省份交流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河南、广西、江苏、吉林、山东、浙江等6个省份分别交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兽药监管、畜禽屠宰监管、动物卫生信息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典型经验(每个省份发言8-10分钟)。

(三)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作重要讲话。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各1名;农业部政法司、畜牧业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记者。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农业部兽医局。请6个典型发言省份同时报送发言材料电子版(电子邮箱:syjzhc@agri.gov.cn)

(二)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等费用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部兽医局刘丽蓉

电话:010-59192870,59192840(传真)

2.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胡业平

电话:0431-88906654,88906490(传真)

附件:全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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