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频 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广东加强监管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5-09-18
  • 编辑:lily
  •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 评论:0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各级农业部门及早部署,加强监测抽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力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广东省农业厅已部署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在惠州、东莞、中山、湛江、茂名、揭阳等市抽检种植业和畜禽产品70个,各市农业部门也结合实际组织了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等种养殖环节的巡查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产品检测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日前,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制的通知》(粤农函〔2015〕881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检查和信息通报,促使生产主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早在今年年初省农业厅就制定并开始执行《2015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省级例行监测抽检了蔬菜和畜禽产品样品2801个,总体合格率96.4%,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其中,生鲜乳三聚氰胺合格率达到100%。同时,把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多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依法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生产单位。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省农业厅制定《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深入开展农药和农药使用、生鲜乳、“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4.5万家(次),立案查处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案件34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8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今年以来,省农业厅、公安厅、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还联合出台了《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印发了《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约谈机制,省食安办、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约谈2014年度国家例行监测不合格的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如“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反此规定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对此,省农业厅和各地农业部门将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监督农产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扎实推进云浮市和高明区、翁源县、梅县区、陆丰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样板、树立榜样。

发表评论
  • 评价:
  •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