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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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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7-07
  • 编辑:lily
  •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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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15〕66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汪洋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就如何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作重要讲话。2015年6月1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厅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关系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关系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归根到底是对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严谨、监管不严格、处罚不严厉、问责不严肃造成的。新的食品安全法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重了农产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以重典治乱、更好地威慑、打击违法行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农业部门责任重大。面对众多的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广大的散种散养的农户,依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农业部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各级农业部门务必更加高度重视,更加高度警醒,更加守土负责,更加扎实工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攻坚克难,不辱使命,坚决打赢农产品质量安全捍卫战,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广泛开展各种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安全意识

(一)组织学习。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组织干部群众到生产第一线参观学习,了解农业生产过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感性认识,使干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维护食品安全。

(二)广泛宣传。要通过当地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络、墙报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特别是关于“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和违反此规定的,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生产者予以行政拘留,农业部门对相关违法生产者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宣传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方法,向各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印发明白纸、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向农户派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村、进企业、进合作社、进农场、进农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关注农产品安全问题。

(三)举办培训班。举办农业干部、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各种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和农业专家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重点讲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与原来的不同点、法律责任;讲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衔接和协调;讲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对农业管理部门和农业生产者的新要求。

三、明确任务,落实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任务,制定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培训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检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实施工作主要在基层,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对每个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宣传培训实施工作情况,对不按照要求组织宣传培训工作的地方限期补课,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宣传培训实施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总结。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对此次宣传培训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举办宣传培训的次数、参加农业干部人数、各种经营主体的个数、农民的人数、印发各种资料种类和数量,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此次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总结报我厅质量安全处。

附件: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7月2日

 

附件: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国家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以重典治乱、更好地威慑、打击违法行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违反此规定的,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生产者予以行政拘留,农业部门对相关违法生产者进行行政处罚。为保障农民朋友安全生产,提出几点要求:

一、正确选用农药。购买农药时,要把你们买农药的用途告诉卖农药的商户,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二、科学使用农药。购买农药时要咨询农药经营商户农药科学使用方法,使用时认真阅读农药使用说明,按照规定和要求用药、停药,做到实用经济安全有效。

三、科学合理调整种植结构。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种植抗病虫害的农作物,以免依赖禁用的剧毒高毒农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田经济效益,增加收入。

我们相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依法购买农药和使用农药,依法安全生产,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能得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必能得到更好保障。

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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