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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试点地区生猪价格保险“兜底”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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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3-24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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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猪周期”带来的生猪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使养殖者承受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也直接影响到产业的稳定。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分散“猪周期”市场风险的手段之一,被业内给予厚望,自2013年北京开出全国首张保单后,已在全国多地开展了试点。本版刊出专题,以北京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为样本,剖析其中的经验和难题;本报记者还专访了业内专家,为生猪价格保险发展“支招”。
 
  过去的2014年被很多生猪养殖户称为近15年来亏损最严重的一年;据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数据显示,2015年2月白条猪的最低价创下了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的新低,说明除去春节因素,生猪价格仍处在下降区间。
 
  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合同对猪粮比价设定为5.8∶1。目前,保险金额设600元/头、800元/头和1000元/头三档,保险费率为5%,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按苏南20%、苏中30%、苏北50%的标准执行。按照条款规定,出栏月当期猪粮比价低于5.8∶1时,保险公司应立即启动理赔程序。保险合同在不同价格波动情形下采用不同的赔偿比例系数,猪粮比价在5.3~5.8之间时为60%,4.8~5.3之间时为80%,小于4.8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川省由四川锦泰保险推出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生猪出栏价格(四川省农业厅官方网站发布的该月出栏肉猪价格)为参考,约定初始保险价格为14.8元/公斤,约定生猪出栏重量为100公斤/头,单位保险金额为1480元/头,年费率为6%。当发布数据低于保单约定的保险价格时,系统将自动判定保险案件发生,通过立案、查勘、核损、理算、核赔等全自动环节,在24小时以内将赔款划转到养殖户银行账户。
 
   根据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的规定,在美国所有开办生猪价格保险业务的州,其辖区内任何从事生猪养殖的养殖户都可以申请购买该款保险产品,但一个农场每年最高承保的生猪头数不超过3.2万头,每个保单不超过1000头。
 
  养殖户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参保申请,但该保单须在农业部风险管理局审批同意的次日生效。投保时,养殖户首先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情况在4个保险期间(13周、17周、21周和26周)内进行选择,同时选定保险的保障水平(70%~100%)。
 
  农业部风险管理局根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瘦猪肉保单到期日期货价格、固定膘重比0.74和农民选择的保障水平(a)计算得到该保险合同的保障价格,即保障价格=保障水平a×瘦肉期货价格×0.74。一旦市场价格低于保障价格,投保人便可从该项保险中获得相应补偿。
 
  美国农业部对该款价格保险产品提供13%的保费补贴。
 
  (原文标题:国内部分试点地区生猪保险做法及美国生猪价格保险做法 记者:房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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