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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南昌将实现禁养区内“无猪”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4-11-03
  • 编辑:兽药网编辑
  •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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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6年底,南昌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11月2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县为重点治理区域,以污染最为严重的生猪产业为突破口。
 
  执行畜禽养殖“三区”规划
 
  南昌市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根本性好转。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出笼肉禽5万羽以上、存笼蛋禽1万羽以上、出栏肉牛100头以上、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有配套的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为达到上述目标任务,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 (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须环评
 
  根据意见,南昌市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
 
  同时,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猪常年存栏量3000 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羽以上的大型养殖场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审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
 
  将出台配套奖补办法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改造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425家,拆迁猪场614家,涉及生猪15万多头,溪霞水库、幸福水库、军山湖和黄家湖周边的猪场基本拆迁完毕。据调查,南昌市畜禽禁养区内还有猪场2113个,涉及生猪养殖量58万多头。
 
  各县(区)政府从2014年起,每年要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下一步,南昌市将出台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相配套的方案和奖补办法,部署推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拆迁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链接
 
禁养区
 
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该区域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在2016年底前全部搬迁或关闭或转产。
 
限养区
 
为畜禽养殖密集并已超过区域内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该区域不得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建设配套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可养区
 
为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区域,该区域养殖规模实行上限控制,不得超出环境承载能力。 
 
原标题:2016年底南昌禁养区内不再有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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