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等五部门开展集中清查收缴“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行
- 点击次数: 71
- 日期:2011-12-23
- 编辑:admin
- 来源:
- 评论:0 条
12月19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下,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这次行动主要目的是扩大“瘦肉精”破案会战成果,防止流散在社会个人手中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产生新的危害,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清查收缴的“瘦肉精”类物质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16个品种(同类物质中涉及的人用药品不在此次清查收缴范围之内),将重点在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已登记或未取得登记的化工企业、医药企业、兽药企业及相关销售网点开展清查收缴。清查收缴的含“瘦肉精”饲料,主要是全国“瘦肉精”破案会战中涉案饲料企业的饲料产品以及其他饲料企业的育肥猪、肉牛和肉羊饲料产品,将重点在饲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开展清查收缴。凡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上缴“瘦肉精”及含“瘦肉精”饲料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拒不上缴而在今后的清查、整治、案件侦破中查获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相关部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清查收缴工作,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相关阅读:
- 2021-08-04 15:08千里驰援粤豫情!广东省兽药企业心系灾区献爱心
- 2020-12-03 16:12第二届泛金三角(川鲁粤)动保发展论坛暨川优动保发展
- 2020-03-02 17:03广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产品
- 2019-10-14 11:10甘肃省岷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 2019-10-09 17:10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广东省动保行业优
- 2019-09-30 16:09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标准物质研究室召开《非洲猪瘟防控
- 2019-09-30 16:09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标准物质研究室召开《非洲猪瘟防控
- 2019-09-30 16:09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研讨会强调 抓住机
- 2019-09-30 16:09政策利好 行情拉动 生猪生产恢复积极因素增多
- 2019-09-17 09:09于康震副部长等6部委负责人解读国办印发的《关于稳定